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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导线下交易解读及处理细则

最后更新:2023-09-16 08:39

一、制订意义


为维护平台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、买家和平台的合法权益,制止线下交易的行为,特制订本规则。




二、判定规则


(1)买家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中必须包含“乐收租”品牌关键词或乐收租链接(leshouzu.com及所有二级域名),否则无法判断买家是否通过乐收租联系到商家,从而无法判定商家存在引导线下交易的行为;


(2)无论实际交易(含“乐收租平台线上交易”和“线下交易”)是否已产生,只要符合判定规则条件1,则商家存在引导线下交易的行为;


(3)商家已知客户来自于乐收租(见判定规则1),仍以红包、转账、其他平台、网站/论坛等方式交易,而不通过乐收租平台线上交易的,则商家存在引导线下交易的行为;


(4)商家以降价、打折、赠送等理由,诱导买家线下交易的,则商家存在引导线下交易的行为;


(5)双方已在乐收租平台线上建立交易,后续商家以增购安装服务费、服务器、域名等其它理由,要求买家线下交易的,则商家存在引导线下交易的行为。


解释说明

如果后续需双方要增加交易金额如何处理?请在交易订单中选择增值安装服务或追加交易;交易已完结的可通过服务或自助交易


(6)买家主动先要求线下交易的,买家需自行承担所有责任,商家不存在引导线下交易行为。




三、处罚标准


(一)用户举报成立,但实际未产生线下交易行为,处罚如下:


           第1次:扣除12分,并对店铺增加不良记录;


           第2次:扣除48分,并永久封禁账户商家权限,且禁止以任何形式再在平台开设店铺。


(二)用户举报成立,且实际已产生线下交易行为,处罚如下:


          第1次:扣除12分,并罚没300元店铺保证金(保证金不足需补缴,否则永久封禁直至完成补缴),同时店铺保证金最低额度提升至1000元并签署《店铺经营保证函》;


          第2次:扣除48分,并罚没1000元店铺保证金(尚有剩余保证金则予以退还),同时永久封禁账号商家权限,且禁止以任何形式再在平台开设店铺。


(三)用户举报不成立,不作任何处罚。


   注:若举报用户与被举报商家已建立线上交易,则交易的结果不受举报处理结果的影响。




本规则于2023年4月20日更新公示,并于2023年4月27日正式生效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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